商家信息
详细信息

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审核,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竣工后的增值额进行的专项审核,提供给税务局,做为企业纳税的主要依据之一。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,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,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。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,应分别计算增值额。应当由中介机构出具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(已在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备案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有效)




 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




  (一)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:


  1.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、完成销售的;


  2.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;


  3.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。


  (二)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:


  1.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,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%以上,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%,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;


  2.取得销售(预售)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;


  3.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;


  4.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。




       服务内容




  1、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


  2、代理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涉税事项


  3、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免费咨询